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以下简称“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校的办学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1. 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2. 招生人数(含测试生)为4300人;其中,本科专业录取3000人,高职(专升本)招生录取1300人;
3. 招生专业设置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
4. 本科专业实行计划内招生和自主招生相结合,自主招生名额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数的30%;
5. 本科专业设置了省级重点、校级重点和特色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名额不超过本专业计划数的20%。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规定;
3. 按照国家和本校有关规定具有合法的学业水平及其他入学要求;
4. 报名考生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招生条件者视为正式报名;
5. 经学校或相关部门确认违反招生章程有关规定者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本科专业采用“统一招生计划”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招生;高职(专升本)招生采用“统一考试、分专业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
2. 录取具有合法学历且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本科专业录取积极落实人才选拔政策,特别是对省级重点、校级重点和特色招生计划进行差别化录取。
3. 招生录取程序为:收到招生计划数额后的一周内公布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截止后按照招生章程规定审核报名材料;公布招生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按照考试成绩和相关政策进行计划招生和自主招生录取;公示录取结果及有关政策。
1. 学费按照学校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住宿费、保险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 入学前须缴清全部学费及相关费用;
2. 入学前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
3. 入学后必须认真学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4. 入学满一年后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或退学,申请转专业或退学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 学校将严格执行学科专业规划和本科生毕业要求,对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授予不同层次的学位和证书。
1.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章程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更,学校将及时公布。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仙桥南路24号
电话:028-61830997
网址:www.cu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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