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销社信用互助业务培训班(第二期)在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举行 ...
6月21日--22日,全省供销社信用互助业务培训班(第二期)在我院举行。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于庆峰出席培训并讲话。来自聊城、菏泽、烟台等5个地市分管信用互助业务的市供销社主管科室负责人,有关县(市、区)供销社分管主任及主管科室负责人,拟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及财务人员等近12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由我院财政金融系承办,同时得到了继续教育中心的大力指导与帮助,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
于庆峰在讲话中指出,山东是国务院批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唯一试点省份,政策支持力度很大,各级供销社要抓住这次发展的大好机会,严格按照省政府8号文精神,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有规划、分步骤地加以推进。于庆峰最后强调了向种粮大户宣传购买农业保险的重要意义。
本期培训对象涉及信用合作业务监管人员及业务具体办理人员,为更好满足不同学员的需求,我院一是安排了做法成熟的相关市社、县社的信用互助监管负责人,以及资金互助业务发展成熟的基层社负责人,分别就如何加强对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监管、如何规范开展业务进行了现身说法;二是安排部分参与信用互助业务调研的学院教师讲解了最新政策下的信用互助业务操作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帮助具体从事该业务的学员进行了系统的业务梳理;三是安排教师专门讲解了信用互助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及法律问题,明确了该业务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增强了全体学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最后安排临沂市社合作金融科负责人详细讲解了信用互助业务信息化平台的应用,为规范信用互助业务地开展提供了样板。 本期培训是在吸收第一期培训学员及省社分管领导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内容更客观、更符合实际,很好地实现了预期的培训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