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性质
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是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旨在选拔适合职业教育培养需要的高中毕业生进入相应高职院校学习发展。
2.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加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申请报考高职院校春季招生考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3.春季考试招生的优势
(1)春季考试招生为考生在普通高考前增加了一次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机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考定终身”。
(2)市属高职院校的招生计划主体安排在春季招生,对于有意愿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考生,选择参加春季考试招生可以增加进入本市高职院校学习的机会,同时,减轻参加普通高考的负担以及高考后填报志愿的压力。
(3)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根据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需要,更加重视考查学生的综合素养,考试内容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进行专门的备考复习。
(4)被录取的学生毕业时,可报名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高职升本科考试,有进入相应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的机会。
4.招生院校
2017年,本市25所独立设置的市属高职院校全部参加春季考试招生。招生院校自主安排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将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
5.报名方式
2017年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2017年1月5日至12日进行,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5日至8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11日至12日。逾期不再补报。
6.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1月5日至1月8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7.“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需要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考生在完成信息录入,核对无误提交后,系统进入报名考试费支付网页。考生通过“银联”等方式支付报名考试费。考生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各报名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