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交通学院
(原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2024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沧州交通学院
2.学校代码:14202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6.学校简介:
沧州交通学院(英文名称:Cangzhou Jiaotong College)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于2008年举办的独立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沧州交通学院,现有在校生2万余名,累计为国家输送优秀毕业生3万余人。学校坐落于渤海之滨——英雄城市黄骅市,地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渤海新区。学校占地1200亩,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先后被评为“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全国大学生满意度50强高校”。学校专业设置以北京交通大学优势学科为基础,结合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有10个学院,开设37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特色,工程类、信息技术类、管理类专业为优势,工、管、经、文、艺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学科群。学校以“进德修业,知行合一”为校训,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建立“本科学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综合素质高、理论基础好、实践能力强和具有创新创业意识,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学校先后荣获“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支持地方发展特别贡献奖”、“最佳人才培养奖”等多项荣誉;多年被权威媒体和机构评为“全国应用型实力民办高校”、“中国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中国高水平民办大学”、“中国民办教育百强”、“综合实力民办高校”、“全国就业创业竞争力高校”等。
7.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8.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沧州交通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网址:http://zsb.czjtu.edu.cn/)。以下为拟定的2024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最终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9.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10.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院校志愿。
11.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投档到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最低分为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12.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13.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14.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由沧州交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起点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沧州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5.本章程由沧州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317-8887322/8887323
E-mail:zsbgs@czjtu.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czj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czjtu.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沧州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06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