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专业、学费标准、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 (元/年) |
招生计划(名) |
学前教育 |
3 |
3710 |
200 |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须知
(一) 招生范围:江西省内
(二) 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高考补报名
补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9:00—23日17:00.
补报名方法: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凡符合江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电话向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县(区)招考办提出补报名申请,并按预约时间前往县(区)招考办提交报名材料,办理补报名手续。
(四) 报考须知:
报考时间:5月6日 9:00—10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1、报考方法:先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择我校(我校代码8526)进行填报,再登录我校官网“单招报名”网页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确认:成功报考的考生请于5月23日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我校综合楼113室确认报考信息;签订《江西省2020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被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0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三、考核
(一)考试形式:学校组建命题专家组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二)考试内容:专家组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进行命题。语文、数学和信息技术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三)考试时间:
日 期 |
科 目 |
时 间 |
5月24日 |
语文、数学、信息技术 |
上午9:00-12:00 |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自动放弃
预录取的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若未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经学校高职扩招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名单公示
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学校将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和复查
(一)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获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单招录取的新生,并凭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报到,详见《入学须知》。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三)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七、工作纪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相关事宜
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录取,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九、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就处
地址:抚州市王安石大道99号 邮编:344000
电话:陈老师 15079476374
招就处:0794-8768666(传真同号)
网址:http://www.fzpec.cn
招生就业处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