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海南省教育厅琼教[2009]96号文的精神,结合海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海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体育类专业考试。
(二)报名时间
与海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三)报名办法
海南省体育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在申请高考报名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登陆我局网站填报报名信息时,选报体育 类(即体育理类),同时选报参加体育专业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所选报的考试项目在网上报名截止以后不得更改。体育类专业考试费在高考报名时缴交,每人 160元,省考试局不再单独组织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在网上选报体育类专业或不缴交体育类专业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体育类专业考试资格,我局将不予 编排准考证。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先参加体育类的专业考试,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考试)。
二、体育类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至1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三、考试项目
体育类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两部分。
(一)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后抛铅球。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考生可任选一项进行专项考试。按考试管理规定,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顺序
体育类专业考试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再进行专项技术考试。除体操、铁饼、标枪、乒乓球专项的考生以外,其他考生以市县为单位分批次进行,其中上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