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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2013年武汉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获得武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如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武汉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省级招办未单设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应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武汉大学)且专业志愿合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武汉大学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线,武汉大学予以录取到其复试学科组相关专业学习。对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学生,其认定办法、优惠录取政策参照《武汉大学2010年珞珈科学文化冬令营特殊人才选拔考核办法》(武大招毕字〔2009〕34号)执行。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