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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考移民楼”调查:广告宣扬买房降分

王跃民这几天心情特别好,因为他儿子的学籍刚刚进入沈阳市内五区一所高中,2013年能以沈阳市应届毕业生的名义参加 高考 (微博) 了,这是他努力了一年多的成果。

王跃民并不介意记者提到他的名字和讲他儿子来辽宁参加高考的事。他说,唐山来沈阳及沈阳周边的“高考移民”实在太多了,正是因为看到这些“先行者”得到的好处,他才决定将儿子也弄到沈阳来。虽然经历诸多不顺,但一想到孩子在沈阳能上个好大学,一切困难仿佛都迎刃而解。“高考移民”这个话题由来已久,国家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严控,但近期本报记者在沈阳调查发现,山东、河北唐山等地的部分考生家长通过在沈阳购置房产、落户等方式,顺利“移民”沈阳。购房落户的房地产政策正在成为控制“高考移民”的障碍,让沈阳教育主管部门头疼。

沈阳市教育局支持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

1、在沈购买新商品房的人员,其学龄前子女可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2、在沈购买新商品房的外地人员,其子女有入中小学学习需求的,可享受沈阳市民的同等待遇,就近在学区内安排入学。

3、在沈购买新商品房的外地人员,其子女可直接在沈参加中考;如子女已在外地就读普通高中,需办理转学手续的,教育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帮助办理手续,为其提供优质服务。

辽宁省防“高考移民”不断出台新规定

1、2009年高考报名,辽宁省教育厅提出,辽宁省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一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

2、2010年在辽宁省考生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两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

3、2011年辽宁考生户籍满三年、高中学籍为三年,是往届毕业生的,还须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证书。

购房风波

百名外地考生落户被投诉

2010年6月,沈阳市某区的一位高中教师,也是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家长,在网上以《谁来管管本区“高考移民”》为题,发了个帖子,言辞尖锐。“一年一度的高考马上就要开始了,一提起和我孩子一起参加考试的唐山孩子我就气愤。辽宁省招办明文规定:今年辽宁省对考生的户籍、学籍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户籍时限由去年的一年以上增加到二年以上;而到2011年,户籍时限将变为三年以上。可是这些家长为什么还能把孩子办过来呢?我现在终于想明白了: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受益,落户买房;一方面还要提高区内高考成绩,提高部分高中升学率。”这位家长在帖子中写道,“他们家长、学生都愿意,可我们孩子如果差几分,找谁去?经我了解,我区两所重点高中和一所私立高中以‘移民’为名,将河北省唐山市的100户人口迁入,其中有高三学生的家庭达97户,然后又以提供其就学为由,将97名高三学生中的69人,办入这两所公立高中,又将28人转入私立高中。”“‘高考移民’一直以来就是大问题,教育部门不顾国家法令,不顾公平原则,严重侵害了高考的公平性,也为本区本市本省的考生设了不公平条件。十年寒窗为高考,一纸移民断金榜!”这位家长极力呼吁,“新闻媒体应曝光这种卑劣行为,还高考一个公平世界,还教育一片湛湛蓝天。”

这份投诉洋洋千字,却没有得到任何回音。事隔近一年,当记者采访到他本人时,他说,他的事情没人理是有原因的:在投诉到相关部门没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他才将问题投诉到网上。早在他投诉前三个月,也就是去年的3月份,已有人将此事投诉到该区的相关主管部门,而主管部门调查后的结论,让他们这些家长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