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考场设置的原则是:每一个考场所辖的报名点数原则上为3个(含3个)以上,1所中学如分为两个报名点的,在考场设置时原则上不能将这两个报名点单独设成一个考场。同一考场若安排不下2-3个报名点的考生考试,必须将这2-3个报名点的部分考生分流至另一考场。省考试院介绍,各地级市考试机构须在4月24-25日完成高考考场设置工作。5月4日,省考试院将完成高考试室、考试座位的编排。5月18日,各级考试机构将使用“普高电子档案系统”,打印考生准考证。
相关链接:2011各地高考志愿填报须知
此外,考场设置还须同时在“高考电子档案采集系统”中,上报高考各科目推荐的评卷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