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2011年西北工业大学与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等九所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内容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2.国际、全国航模竞赛获奖的学生;
3.具有优异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发表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论文的学生;或获得国家级专业等级证书且经我校认可的学生;
4.学习成绩位列前茅、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二、申请程序
1.推荐方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方式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形式进行。
中学推荐:由学生所在中学根据学生在校表现予以推荐,我校将根据情况分配推荐名额,中学推荐学生须一志愿填报西北工业大学。
学生自荐:符合报名条件学生可自由报名,可填报两个学校志愿,其中一所应为西北工业大学。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卓越人才培养合作高校联合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网站”,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202.120.188.254
http://222.66.109.7/login.jsp。
报名时间:
3.材料提交
中学推荐学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自荐学生,无论一、二志愿填报我校,均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网报系统下载《报名申请表》,经所在中学审定加盖公章;
(2)高中阶段学年成绩单(须经学校教务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
(3)相关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所发表论文复印件;
(4)能够展示自身特长的代表作。
申请材料请于
4.资格审查
中学推荐的学生可直接获得参加卓越人才合作高校2011年联合自主选拔录取学业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业能力测试)资格。
对于自荐学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具备学业能力测试资格。
获得学业能力测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将于
三、选拔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办法(试行)》中有关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的考生”要求,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办法将采取学业能力测试、综合测试两种方式。
1.学业能力测试:所有学生均须参加学业能力测试;
2.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学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在学业能力测试的基础上,对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学生,由我校组织面试。
四、考试
1.学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选择学业能力测试考点,按要求缴纳学业能力测试报名考试费(200元/人)以确认测试资格。
2.学业能力测试时间:
3.学业能力测试科目:
上午“阅读与写作能力测试”,包括语文、英语学科内容;
下午“数学与物理水平测试”,包括数学、物理学科内容(文科考生只测试数学学科内容)。
4.面试:学业能力测试结束后,经我校审定同意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通知,面试安排以通知为准。
五、录取
1.根据两种选拔办法的成绩分别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合格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