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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有关高等院校,各市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号)的规定,我院制定了《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2月22日

  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号)的要求,为确保2017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编制等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负责文化素质测试命题、考务管理、评阅试卷和录取管理工作。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县级招办网上报名工作,及时传达省考试院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本辖区文化素质测试工作和录取确认工作。

  承担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院校都要成立相应的招生考试组织机构,负责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二、报名

  1.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2.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段为2017年2月20日10:00至2月28日16:00,考生登陆http://gkbm.ahzsks.cn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自主选择报考不超过6所高职院校。具体流程见附件1。

  三、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新修订的考试纲要另行发布。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中职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的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2.测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文化素质测试 3月19日上午

9:00—11:30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3月25日至4月16日 具体时间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3.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

  4.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测试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试实施及相关考务工作按《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皖招考〔2016〕11号)有关规定和附件4执行。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测试)标准和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测试)。

  5.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

  文化素质测试试卷由省考试院指定厂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印制。3月16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到考试院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运送、保密和保管工作按照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6.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主考、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要严格规范执行考试纪律。对考试中发生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要求规范执行。

  各考点须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考生违规事实纪录表》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见附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