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印发了《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 。2017年,我省艺术类校考于2月4日开始, 2月底前完成。校考考点依然为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艺术学校和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据悉,在我省设置校考的院校包括: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14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 , 且有艺术类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本科院校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列在我省艺术类本科一批且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计划不低于30人,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各类本科计划不低于15人。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本科专业招生使用我省相同或相近专业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我省也不接收该类院校自行组织校考报送的专业合格成绩。2017年我省旅游管理专业将按普通文理类专业进行招生,省内招收相关本科专业的院校可组织面试,省外院校不得在我省组织校考,我省也不接收省外院校报送的专业合格成绩。
我省确定的校考考点中,兰州城市学院负责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兰州文理学院负责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兰州艺术学校负责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负责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17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通考生校考成绩查询功能 。校考成绩合格标准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即招生院校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作者: 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