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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将高校预科生也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

  8月16日,中国高校教育网从四川省财政厅网站获悉,为全面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资助力度,突出政策有机衔接和政策精准发力,确保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该省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17〕113号),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省今年扩大了资助范围,将高校预科生也纳入了资助体系。据了解,高校预科生将按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同时,将实行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纳入研究生资助体系,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确保政策全覆盖。

  此外,在资助标准和资助精准度提高方面,《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资助标准方面,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将全日制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至13000元,惠及0.3万名学生。提高资助精准度方面,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等相关资助政策原则上按最高档次或标准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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