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专家评议,32所高校申请获通过,包括西部地区高校18所,中央部门高校2所,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校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8所。
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2015年新设置高等学校和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等学校的公示。
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专家评议,32所高校的设置申请获得通过,其中包括西部地区高校18所,中央部门高校2所,经过筹建“去筹”正式设立高校4所,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民办本科学校8所。
现将有关高等学校的名单正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至3月17日。期间如对评议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