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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湖南大学相关责任人失职渎职 党委书记校长均被处理

  新华网北京1月30日电(记者施雨岑、刘奕湛)记者30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派出专项督查组,对湖南大学违规办理研究生转学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查,湖南大学相关责任人在为17名研究生办理转学手续过程中,违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未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存在失职渎职问题。

    为严肃纪律,从严治教,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有关规定,教育部决定对湖南大学党委书记刘克利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湖南大学校长赵跃宇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湖南大学副校长陈收行政记过处分,对湖南大学党委副书记陈伟进行诫勉谈话,责成湖南大学对校内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建议湖南省对教育厅有关干部进行追责。

    湖南大学决定给予研究生院院长兼学位办公室主任李庆国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研究生院院长兼学位办公室主任职务。给予研究生院科学学位培养科科长李丽红行政警告处分。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徐国正、李仁发、宋杰进行诫勉谈话。

    湖南省有关部门决定对教育厅时任主管副厅长申继云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处长余伟良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主任科员刘会平行政记大过处分。

    教育部强调,对教育系统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