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7日电(记者余晓洁、傅双琪)记者17日从中国工程院获悉,根据《中国工程院章程》《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经院主席团审查确认,停止李宁院士资格。中国工程院强调,院士退出机制将一如既往严格依照法律和《中国工程院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2014年6月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章程》,明确提出实行院士退出机制。章程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的,自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资格;自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之日起,即撤销其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
停止或撤销的决定经院主席团审查确认,并通报全体院士。对法院未作出有罪判决的,将视情况由主席团作出处理决定。
去年10月,有关部门首次披露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已被依法批捕。中国工程院当即表示,已注意到李宁被捕的相关报道,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中国工程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审计署2012年审计发现数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问题,其中涉及李宁等人承担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此后,科技部停止了李宁等人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
原标题: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被停止院士资格
稿源:中国教育新闻网
作者:周玲玲
原标题: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被停止院士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