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了《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2012年高招报名从12月15日开始。与往年不同的是,这次报名时将首次采集考生本人笔迹,以方便认定替考行为。
严厉惩处虚假报名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开始实行高中学籍注册信息,今年正好是这届考生参加高考。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采集的考生报名信息,与2009高中学籍注册信息、往年的报名信息和公安系统的户籍信息进行校验。
同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公示各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数据,以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校验和检举情况,对需要重新审查报名资格的考生再进行资格审查。
笔迹信息录入电脑备查
为了方便网上阅卷时比对鉴定考生笔迹,认定替考等行为,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高考报名增加了一项新规定:考生在确认报名时,必须按要求留存本人笔迹信息,报名结束后统一扫描录入电脑备查验,考试结束后要和考生答卷笔迹进行比对,若出现不一致,将按照替考处理。
将严查户籍和民族成分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对考生户籍限定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加强对考生民族成分的核查,以遏制违规更改民族成分不正之风的蔓延,从源头上堵住更改民族成分乱象。
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会同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民族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户籍审查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在照相确认阶段进行。截至2012年4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两年的,要打印《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部门通过户籍管理系统逐一审验。凡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间来内蒙古自治区落户的考生,应查明落户原因,全部提交公安部门核查并由其出具相应的核查证明。
为了遏制违规更改民族成分不正之风的蔓延,从源头上堵住更改民族成分乱象,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少数民族考生必须携带父母户口本原件,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比对父母亲的民族成分,发现问题应提交有关部门及时核查,高中学校要在学校范围内公示民族加分考生的名单。
6类考生可就近报名
按照规定,有6类考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就近报名参加高考。
这6类考生是:盟市直属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盟市批准可跨旗县区招生的民办高中应届毕业生(仅限本盟市户籍);报考蒙授各科类的应往届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跨盟市招收的宏志班应届毕业生;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五年制高职三二分段应届毕业生。
按照安排,蒙语授课的往届生照相确认地点可以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朝语授课的应往届生统一在乌兰浩特市招办照相确认。除此之外,其他考生一律不得跨盟市、跨旗县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