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大学公布2012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实施细则及入选中学校长名单。首次列出不得获推荐的情况:存在不孝顺父母,不关心他人,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有不良诚信记录,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都不能获得推荐。
“不孝顺父母”一条备受社会争议,主要集中在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上。有人指出,孝敬父母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也没有量化的标准,你总不能规定孩子为父母洗几次脚就是合格吧。再者,父母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再不孝的孩子,父母也不可能现身说法,把孩子的北大之路毁于己手吧。在这样的背景下,北大自主招生提“孝”,其实际效果可想而知。
北大的这条招生准则,与汉代的“举孝廉”类似,都强调“孝”在为官为学中的重要性。“孝敬父母”是人最起码的美德之一,从是否孝敬父母可以看出一个学生是否有责任感、同情心以及学会感恩。所以,在笔者看来,这个标准的象征意义多过实际效果。
那么,象征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呢?首先,在长期的应试教育下,分数高于一切,社会过于倚重分数评论一个学生的优劣,这使得有些人在其他方面出现“营养不良”,不少孩子由娇而横,不懂感恩,不会回报,视父母的付出为理所当然。前段时间,“留学生机场弑母”的事件,再次说明,让孩子学会感恩,孝敬父母,并不是多余的。有些东西缺失了,才会加以强调。笔者因工作原因经常去大学生招聘会,现在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要求,除了具备学历等硬件外,还大张旗鼓在招聘海报中写着要求具有“吃苦耐劳”、“抗压能力”等“软件”,就是因为现在的大学生应聘者太缺乏这个,招聘单位太需要这种东西。
北大自主招生拿“孝敬父母”作为招生标准,而且可以“一票否决”,其实也是对传统道德某些缺失的重塑,作为招生的“软件”出现,没什么不妥。虽然这个标准在实际执行中尚需完善,但其传递了一个信号:德才兼备的人才,首先要有德,而对学生,德的要求最起码就是孝敬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