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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校 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合隆镇合隆居委会(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

  层 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四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1.法律事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2.法律文秘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3.社区矫正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4.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5.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6.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我院校内资助还设立院长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校内助学金,其中院长奖学金为每生5000元,校内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金额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校内助学金每生2000元。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规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第八条 录取规则

  1.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课程的教学语种为英语。

  2.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4.录取规则按“分类排名、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类)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类),直至各专业录满为止。对成绩相同的考生,省考试院如有文件规定排序,则按文件执行。若没有文件规定,对口升学考试分别按照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第四高分科目等的顺序进行排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职单招考试先按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素质考试总分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素质考试分数仍相同,再按照职业技能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以机考附加题、机考多选题和机考单选题的顺序,科目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承认并执行国家及吉林省文件要求的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成绩,并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录取。

  第九条 录取说明

  1.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资助政策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同。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sfjy.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景苑路1号

  联系电话:0431-83311003、83311056、83311058、83448222

  第十一条 申诉电话 0431-83509808

  第十二条 学院不组织、参与或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辅导、应试培训等活动。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如与教育厅文件不符,以教育厅文件为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我院分类考试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