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
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基地
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高水平专业群A档建设单位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年,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2006年被评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2017年被评为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 2019年更是被评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和国家“双高”建设计划专业群A档建设院校。
学院现占地面积88万㎡,建筑面积33.4万㎡,馆藏图书72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357.24万元。学院拥有建筑面积达7.04万平方米的集教学、科研、培训和服务于一体的校内实验实训基地9个,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348个。学院现有建筑工程技术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系、建设工程管理系、工商管理系、艺术设计系、信息工程系等八个教学系。专任教师507人,其中正高职47人,副高职216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1个、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名师2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等26人,省级名师11名,省级教学新秀2名,教学能手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黑龙江省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
学院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10余年保持在95%以上,曾连续7年列黑龙江省高职院校第一名。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招生就业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参与高职扩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院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3.参加2021年全省普通高考、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中职对口升学等考试并被正式录取的考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院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程序
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工作环节。考生如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环节步骤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9:00至9月30日20:00。
2.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考生报名入口”,访问报名系统。需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
当地教育部门、招考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休息日除外)。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按照规定时间,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毕业证书、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四)身体检查
考生须于2021年10月15日16:00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机构。
报考高职扩招的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具体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号)规定执行。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即可携带领取的《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附件3)到当地招考机构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
(五)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10月21日9:00至—10月24日20:00。
2.填报志愿: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 测试形式和内容
2021年10月31日,学院拟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远程面试,具体测试(面谈)形式和办法以学院正式发布章程为准。
(七)录取
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进行测试和录取,共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10月31日各院校统一组织测试。各院校须在11月7日前,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和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11月8日至11月14日,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第一阶段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院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院校办理录取手续。各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互认成绩院校名单,以及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申请入学的程序办法。各院校应于2021年11月20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取纸质档案,按院校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四、考生待遇
1.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与住宿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收费标准一致;非全日制授课新生学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收费标准一致,免第三年学费。
退役军人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学费政策。对于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实行学费减免;其他情况需要正常缴纳学费。
2.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学院和银行合作为贫困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为部分贫困大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教学方式
学院针对不同生源群体,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或订单式培养,分专业分类别制定灵活的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并建立校本学分银行,做到“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
1.所有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管理,弹性学制。应往届普通高中、中专、技校及职高毕业生实行全日制授课模式;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实行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等灵活授课模式;
2.学院实行“1+X”证书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职业技能证书、大赛获得奖项、各类荣誉以及社会实践等可实行学分转换;
3.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颁发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招生专业
此次扩招考试我院拟开设招生专业23个,实际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厅核实发布为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85915000 85915700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新区学院路999号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http://www.hict.org.cn/
电子邮箱:zs85915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