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规范招生工作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
1.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2009年以后退役,取得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士兵或取得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的江西户籍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江西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2009年以后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江西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
1.招生专业:由省教育厅划定高职院校专业(类)对应报考本科高校专业(类),供专升本考生选报。原则上考生只能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一个本科专业,不得跨专业大类报考。详情见《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
2.各专业招生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普通类招生人数(名) |
贫困专项招生人数(名) |
获奖专项招生人数(名) |
退役士兵招生人数(名) |
是否 联合培养 |
备注 |
1 |
陶瓷艺术设计 (陶综) |
11 |
2 |
1 |
1 |
否 |
|
2 |
雕塑 |
11 |
2 |
1 |
1 |
否 |
|
3 |
陶瓷艺术设计 (日用陶瓷) |
7 |
1 |
1 |
1 |
否 |
|
4 |
公共艺术 |
4 |
1 |
否 |
|||
5 |
动画 |
3 |
1 |
1 |
否 |
||
6 |
视觉传达设计 |
3 |
1 |
1 |
否 |
||
7 |
环境工程 |
3 |
否 |
||||
8 |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
否 |
||||
9 |
材料化学 |
2 |
否 |
||||
10 |
材料物理 |
2 |
否 |
||||
11 |
机械电子工程 |
6 |
1 |
否 |
|||
12 |
市场营销 |
26 |
2 |
1 |
1 |
否 |
|
1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1 |
1 |
1 |
否 |
|
14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 |
1 |
1 |
1 |
否 |
|
15 |
英语 |
26 |
2 |
1 |
1 |
否 |
|
16 |
考古学 |
2 |
否 |
||||
17 |
法学 |
3 |
否 |
||||
18 |
体育教育 |
3 |
否 |
||||
19 |
绘画(陶瓷绘画) |
172 |
18 |
2 |
8 |
是 |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
20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48 |
12 |
12 |
8 |
是 |
|
21 |
电子商务 |
164 |
18 |
10 |
8 |
是 |
|
合计 |
503 |
63 |
32 |
32 |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1.网上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9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个人基本信息(包括本人手机号)、就读院校、专业(国标代码)以及是否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退役军人等相关信息。
2.网上志愿填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1年4月25日9:00-2021年4月28日17:00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根据我校招生简章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报考志愿。每个考生选报1所高校和1个专业类的招生专业。本次网报期间,考生所报志愿允许修改一次,逾期不予以办理。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成功后,须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我校。
3.资格审查:①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考生的报名资格及其基本信息(含照片)由考生原就读高职(专科)院校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②专项资格审核。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生、退役士兵的专项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汇总后进行核定。
4.缴费方式:依据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446号)规定,考生6月4日领取准考证时,现场扫码缴纳专升本报名考试费130元。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科目(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综合卷)和一门专业基础科目。公共基础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大纲参照高职高专教学的相关要求),卷面满分值300分;专业基础科目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卷面满分值150分,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招生信息网。
考试时间
学科门类 |
6月5日 |
|||
专业类 |
专业 |
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科目) |
下午14:00—16:00 (专业基础科目) |
|
工学 |
材料类 |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材料物理、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 |
高等数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工程 |
|||
机械类 |
机械电子工程 |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管理学 |
工商管理类 |
市场营销 |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 |
管理学基础 |
电子商务类 |
电子商务 |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 |
高等数学 |
历史学 |
历史学类 |
考古学 |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 |
考古学通论 |
法学 |
法学类 |
法学 |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 |
民法学 |
文学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英语 |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 |
综合英语 |
体育学 |
体育学类 |
体育教育 |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 |
术科 |
艺术学 |
设计学类 |
公共艺术 |
政治+英语+信息技术 |
素描(13:30-16:00) |
视觉传达 |
||||
陶瓷艺术设计(陶综) |
||||
陶瓷艺术设计(日用陶瓷) |
||||
美术学类 |
绘画(陶瓷绘画) |
|||
雕塑 |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动画 |
注:1.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才能入场考试。
2.我校专升本英语专业的专业基础科目《综合英语》中的听力部分采用校园广播收听方式,考生需自行携带听力接收设备(耳机收听,不得外放)。
六、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录取成绩=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在符合两科目同时满足单科录取最低线的基础上,根据两科目总成绩按照公布的计划数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各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以下录取办法分普通类和专项计划类两类进行录取。
1.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定。
2.依据考试实际情况,我校划定专业基础科目最低单科录取分数线。
3.符合上述1.2条件者,分专业按两门课总成绩排序,依据公布专业计划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基础科目、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和专业基础科目成绩均相同时,按公共科目内设的三门科目(政治、英语、信息技术)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我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等3类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
八、录取期间计划调整规则
1.我校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可自行调整,超过9名的计划数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再调整。
2.若普通计划满额而专项计划未满额的情况,我校将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调剂录取。
3.若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的情况,我校将按照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公布缺额计划数,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英语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
九、学制、学费和待遇
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学制四年,在校学习两年,我校学费收取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按所录取专业相同年级的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详见下表), “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待遇。
学科门类 |
招生专业名称 |
学费(元) |
预收住宿费(元) |
预收教材费(元) |
工学 |
机械电子工程 |
4940 |
1000 |
700 |
环境工程 |
4940 |
|||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
4940 |
|||
材料化学 |
4940 |
|||
材料物理 |
4940 |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494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5220 |
|||
管理学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220 |
||
市场营销 |
4660 |
|||
电子商务 |
5220 |
|||
历史学 |
考古学 |
4380 |
||
法学 |
法学 |
4660 |
||
文学 |
英语 |
4660 |
||
艺术学 |
陶瓷艺术设计(陶综) |
9600 |
||
陶瓷艺术设计(日用陶瓷) |
9600 |
|||
视觉传达设计 |
9600 |
|||
公共艺术 |
9600 |
|||
动画 |
9600 |
|||
雕塑 |
9600 |
|||
绘画(陶瓷绘画) |
9600 |
|||
教育学 |
体育教育 |
5220 |
十、学籍管理
符合专升本录取条件的学生,由我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学籍。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联合培养专业须标注培养高校),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学校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十二、联系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0798-8499720、8463033
E-mail:tyzsb@vip.163.com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jci.edu.cn
招生工作处官方网站:http://zs.jci.edu.cn
十三、其他须知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对在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 号)执行。
2.本招生简章适用2021年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3.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我校招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