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为保证我院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规范招生程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层次、性质
学院全称: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676
学院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太和东路1308号(珠江源大道东侧曲靖职教园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同时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电子注册。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面向全省16个州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1200人,学院实行小班教学制,预计开设50个教学班,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落实“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或参加高职单独招生考试。
3.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考生生源地划定的录取批次、类别、控制线录取。
4.按平行志愿原则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进行专业调剂。
5.各专业录取不定男女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学校执行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照顾政策。
6.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7.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凡被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到校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9.已录取的考生可通过省招考院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亦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10.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11.转专业说明。新生入学第一个学期结束后,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名,且所有科目都合格者,可自愿提出转专业申请,到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过时不再办理。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有关收费的政策,学费收取标准:4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收取标准:600元/学年·人。
五、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奖学金
(一)贫困生资助政策
为促进教育公平,使录取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校内资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资助标准,基本申请条件,申请、评审和发放及相关事项,详见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财务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1.全国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网(http://www.xszz.cee.edu.cn/)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http://www.csls.cdb.com.cn/)
3.云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网(http://www.yn012.cn/)
4.曲靖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qjzyxx.com
5.咨询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二)奖学金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设立了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以及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
2.云南省人民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4000元。
5.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1000元;三等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元。
具体评选及奖励办法,以当年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为准。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曲靖职业技术学院。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太和东路1308号(珠江源大道东侧曲靖职教园区)
邮政编码:655000
招生咨询电话:0874-3215666、3139199(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投诉电话:0874-3333185(学院纪检监察室)
学院网址:http://www.qjzyxy.com
学院招生就业处电子邮箱:Email:945940254@qq.com
八、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院愿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章程由曲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