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部分专业计划待定;广东省内部分专业分区域计划待定。
⑵广西和湖南只招艺术文,其他省份为艺术文理兼招(文理不分计划);
⑶学制四年;
⑷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课程学分学费为100元/学分,专业学费为5700元/年(平均学费约9000元/学年);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
(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二、报名与考试
㈠报名条件:
⑴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⑵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㈡报名办法:
1.网上预报名(仅限广东考生):报考表演(影视戏剧)、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专业的广东省考生,请于2017年1月14日至2月18日,通过互联网登陆http://210.39.2.10:7001/szexam/bm/login.jsp(点击登录)进行预报名,并通过网上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注:⑴除广东省的考生外,外省考生按我校所设考点的报名办法进行报名,无须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⑵报考音乐表演各招考方向、音乐学(流行演唱)和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的广东考生须艺考合格;省外考生按当地省招办政策执行,否则校考成绩无效;⑶如需兼报多个专业,须网上报名时选择多个专业,确认时候分别到各专业缴费和确认。
2.现场报名确认:广东考生已通过网上预报名的按以下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⑴交验身份证原件和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广东考生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专业同时需提供艺考合格证】,交复印件;
⑵备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⑶缴交报名费:广东省音乐类考生200元,广东省外音乐类考生235元,广东省外美术类考生210元。
⑷认真填写或核对报名表,确保考生信息无误。
㈢现场确认、考试时间与地点(或按考生当地省招办公布的执行):(部分考点时间、地点待定)
省市招生专业现场确认日期、时间考试日期、时间报名与考试地点考点联系电话广东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音乐学(学前艺术教育方向)(师范)、、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各专业;1.需参加省统考, 具体安排详见各省招生办安排;2.广东省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音乐表演各专业另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0755-2653 6309(音乐、舞蹈、表演)
注:⑴须在我校指定的地点报考,跨省市报考无效;⑵考生所报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按当地省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㈣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考试大纲):
⑴设计学类: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⑵表演(影视戏剧):(仅一试)
考试科目:(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3)舞蹈,(4)多人小品。
⑶播音与主持艺术:(第一天初试,第二天复试;初试合格方可参加复试)
考试科目:初试:(1)自我介绍,(2)自备稿件;复试:(1)即兴评述,(2)才艺展示。
⑷舞蹈编导:(仅一试)
考试科目:(1)自选舞蹈片段,(2)基本功与技能技巧,(3)模仿与即兴舞蹈,(4)特长展示。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备伴奏音乐,要求考生不化妆,一律穿练功服(不穿演出服)参加考试。
⑸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仅一试)
考试科目:声乐演唱(仅招美声或民族)。
⑹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仅一试)(仅招钢琴、手风琴、小提琴、古筝、琵琶、二胡)
考试科目:器乐演奏(传统乐器)。
⑺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仅一试)
考试科目:(1)演唱或演奏原创作品(提交纸质版),(2)演奏器乐乐曲(乐种不限)。
⑻音乐学(流行演唱方向):(仅一试)
考试科目:现场背谱演唱中或外流行歌曲一首。
⑼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方向):(仅一试)(仅招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电吉他、流行键盘(钢琴、双排键、合成器、电子琴)、低音提琴、电贝司、萨克斯管、爵士鼓)
考试科目:现场背谱演奏一首自选作品。
三、录取和新生奖学金
㈠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
2.按要求须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否则校考无效;
3.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
㈡录取办法:
1.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器乐演奏)、音乐表演(作曲-时尚音乐编创)、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和音乐学(师范)(培养学前艺术教育专门人才):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7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学类、美术学和动画专业:
出档考生,在文化总分和术科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先按术科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计划数的6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术科总分(排名)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总分相同,则按术科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㈢新生奖学金:(待定,详见明年5月公布的深圳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专业介绍
1.师范学院
金钟音乐学院由深圳大学与中国音乐家协会、深圳广电集团合作建设,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徐沛东主席任名誉院长,著名音乐人付林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借助唯一常设的国家级音乐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流行音乐大赛的品牌效应,建成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市场运作于一体的特色音乐学院。由深圳大学负责招生、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国音协负责充实、增强专业师资,开设“名家课程”,整合行业高端资源;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提供特殊教学资源和推广运营。
2.艺术设计学院
3.传播学院
五、有关说明(更新中)
1.音乐学(师范)(培养学前艺术教育专门人才)和动画专业仅在广东省招生,按省统考方式录取。
2.“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二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开始,按学生志愿及有关专业要求确定专业。
3.音乐学(流行演唱)、音乐学(流行器乐演奏)、音乐学(师范)(培养学前艺术教育专门人才)和动画专业的录取批次及招生计划,待我校当年本科招生方案确定后更新,请留意本艺术章程的更新。
4.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按省考试院要求,广东省艺术类按广东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即广东省校考各专业的合格比例为各专业广东计划总数的4倍以内);因广东第二批本科批次市内外计划单列,为便于参考,合格证查询的排名为深圳市内或市外分开的排名(非广东总排名)。
5.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4月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计划数4倍以内(含4倍);合格证将请于4月底左右在本网站自行打印,不再邮寄。
6.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7.如果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六、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0755-114(24小时)
0755-26536235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邮编:518060http://zs.szu.edu.cn zsb@szu.edu.cn
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0755-26534925 http://jiwei.szu.edu.cn 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院0755-26557391 http://art.szu.edu.cn sjx@szu.edu.cn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0755-26536309
0755-26161825 http://norc.szu.edu.cn 969309242@qq.com
深圳大学传播学院0755-26534913 http://cmc.szu.edu.cn yuzongweiszu@163.com